1、婚前一方承租,婚后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权属的确定  《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条司法解释解决了“产权人在谁名下谁拥有产权的”抗辩。但在婚后购买、婚前由一方承租公有房屋过程中确实存在以共同财产购买和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两种情况,">
1359010758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房产分割
文章列表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2015年7月21日  深圳离婚律师   http://www.bjhycchls.com/
   父母子女关系是家庭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父母子女关系特点如下:


   1、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关系,除父母子女关系外,还有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所有的直系血亲关系中亲等最少的最核心的部分,是血亲关系的起源。


   2、父母子女关系包括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出生直接产生的直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本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法律赋予他们之间的关系为父母子女关系,如:养父母养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等。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的规定,无论是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还是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相同的。


   3、父母子女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是婚姻法调整的重要的社会关系,彼此之间存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义务,如:父母应抚育子女,子女应赡养父母等。


  


  


来源: 深圳离婚律师  Tags: 离婚房产纠纷律师,离婚房产分割律师,离婚财产纠纷律师,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 2.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 3.房屋共同共有离婚要怎么分割??
  • 4.夫妻的房屋产权归属离婚时如何确定?
  • 5.婚前按揭购房婚后还贷离婚时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