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处理: “约定优于法定”是民事法律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1、书面形式的约定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前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359010758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财产分割
文章列表

离婚财产有财产约定的如何处理?

2015年4月3日  深圳离婚律师   http://www.bjhycchls.com/
   夫妻之间侵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项是基于婚姻而产生的权利,另一项是夫妻作为平等的一般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夫妻间侵权的主要类型如下,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⑶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


  ⑷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的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另外如通奸、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


  ⑸另一方无过错,即没有上述行为,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如各自与他人同居,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则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对方有过错为由而提出损害赔偿;


  ⑹当事人必须前起诉离婚才能依法捉出损害赔偿请求;


  ⑺必须因严重过错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即包括物质上的损害,又包括精神上的损害。


   充分考虑我国婚姻家庭现状,维护健康的婚姻家庭关系,对制裁离婚过错者,保护无过错方,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人身、精神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立法意义。


  


  


来源: 深圳离婚律师  Tags: 离婚房产纠纷,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离婚财产分割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婚前财产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 2.婚前财产到底应该如何分割?
  • 3.同居财产应如何析产?
  • 4.解除同居时财产如何分割?
  • 5.离婚财产有财产约定的如何处理?